国家药监局关于养心定悸胶囊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(2025年第74号)
发布时间:2025-08-07
根据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)规定,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核,养心定悸胶囊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。品种名单(附件1)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(附件2)一并发布。
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6年4月28日前,依据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7号)等有关规定,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,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、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。
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,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。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,应当一并修订。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,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品种名单
2.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
国家药监局
2025年7月29日
附件1
品种名单
附件2
养心定悸胶囊说明书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[药品名称]
通用名称:养心定悸胶囊
汉语拼音:
[成份]
[性状]
[功能主治]养血益气,定悸。用于气虚血少所致的心悸气短,盗汗失眠,咽干舌燥,大便干结。
[规格]每粒装0.5克
[用法用量]口服。一次6~8粒,一日2次。
[不良反应]监测数据显示,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: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腹胀、腹痛、腹部不适、皮疹、瘙痒、头晕、头痛等。
[禁忌]
1.腹胀便溏、食少苔腻者忌服。
2.孕妇禁用。
3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[注意事项]
1.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。
3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服药2周或者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,或者症状加重,或者出现新的严重症状,应当去医院就诊。
5.心悸、气短严重者,应当去医院就诊。
6.不宜同时服用藜芦、五灵脂、皂荚或者其制剂;不宜喝茶和吃萝卜,以免影响药效。
7.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。
[药物相互作用]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。
[贮藏]
[包装]
[有效期]
[执行标准]
[批准文号]
[说明书修订日期]
[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]
名 称:
注册地址:
邮政编码:
电话号码:
传真号码:
网 址:
[生产企业]
企业名称:
生产地址:
如有问题可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联系
(注:本说明书范本原则上不得删减,如原批准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较本范本内容更全面或者更严格的,应当保留原批准内容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