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购物车

首页 > 资讯中心 > 平台质量公告 > 详情

资讯中心

国家药监局关于心神宁胶囊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(2025年第64号)

平台质量公告 发布于:2025-07-23

国家药监局关于心神宁胶囊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

2025年第64号)

发布时间:2025-07-08

    根据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)规定,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核,心神宁胶囊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。品种名单(见附件1)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(见附件2)一并发布。
  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641日前,依据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7号)等有关规定,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,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、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。
  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,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。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,应当一并修订。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,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。
  特此公告。
    
  附件:1.品种名单
        2.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

  国家药监局

  202572

附件1

品种名单

序号

  

   格(组成)

类别

备注

双跨申报类别

1

心神宁胶囊

每粒装0.25

甲类


附件2

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

心神宁胶囊说明书
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
[药品名称]

通用名称:心神宁胶囊

汉语拼音:

[成份]

[性状]

[功能主治]养血除烦,宁心安神。用于心肝血虚,失眠多梦,烦躁而惊,疲倦食少。

[规格]每粒装0.25

[用法用量]口服。一次46粒,一日3次;或遵医嘱。

[不良反应]监测数据显示,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: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部不适、头晕等。

[禁忌]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
[注意事项]
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油腻食物。

2.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,切忌生气恼怒。

3.消化道溃疡病及胃炎患者慎用,如确需使用,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4.哺乳期妇女、孕妇慎用,如确需使用,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5.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6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7.服药7天症状无改善,或者症状加重等应当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
8.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,应当停药并及时就医。

9.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[药物相互作用]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。

[贮藏]
[
包装]
[
有效期]
[
执行标准]
[
批准文号]
[
说明书修订日期]
[
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]

名 称:
注册地址:
邮政编码:
电话号码:
传真号码:
网 址:

[生产企业]
企业名称:
生产地址:
如有问题可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联系

(注:本说明书范本原则上不得删减,如原批准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较本范本内容更全面或者更严格的,应当保留原批准内容。)